杭州市生态文明之都建设条例/第八章 智慧治理第七十二条有效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托科技创新与产业生态优势,促进生态文明领域数字产业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培育绿色新质生产力,推动环境监测、绿色治理技术等关键领域新产品应用。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七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