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文明之都建设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生态文明之都建设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生态文明之都建设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空间布局,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建设绿色发展新高地、美丽中国样本地、宜居城市示范地、生态智治先行地,建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新天堂。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