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物业管理应当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业主自治、多方参与、专业服务、行业自律的原则。鼓励和引导中国共产党党员、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社区治理,推动在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中建立党组织,符合条件的社区党组织和居(村)民委员会成员通过法定程序兼任业主委员会成员。地方法规 · 大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