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指挥车辆和作业车辆应当统一张贴标志,标志的式样由省气象主管机构确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保障其在道路上优先通行。

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