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本条例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2016年8月17日三亚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的《三亚市河道生态保护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三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