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有效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开展水上旅游、水上运动等活动,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规划要求,不得影响河道防洪安全、行洪安全、工程安全和公共安全,不得污染河道水体。地方法规 · 三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