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市发展进程,增加市容和环境卫生公共设施投入,完善市容和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地方法规 · 通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7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