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条

有效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透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招标投标信息、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