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立法条例/第六章 法规报请批准和公布第五十条有效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法规,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及时在常务委员会公报和崇左市人大网以及《左江日报》上发布公告予以公布,并及时将有关材料依法备案。公布法规、报送法规备案材料的具体工作由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负责。地方法规 · 崇左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8月8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