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有效

法规草案修改稿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由法制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审议的意见进行修改,提出法规草案表决稿,由主任会议决定交付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地方法规 · 崇左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