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反走私条例(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预防和惩治走私,建立走私风险防控制度,服务保障海南自由贸易港贸易、投资、跨境资金流动、人员进出、运输来往自由便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8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