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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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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

第二十条

有效

扰乱台湾同胞投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侵害台湾同胞投资者人身、财产权利,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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