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第一条有效为鼓励台湾同胞在本市投资,保障台湾同胞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本市与台湾两地的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30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