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六章 农业固体废物第四十条有效鼓励使用易降解的农膜、化肥包装物、果袋等农业投入品。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农业废弃包装物和农用残膜进行分类收集,交由有处置能力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15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