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坚持源头防治优先,实行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提高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率和无害化处置率以及污染担责的原则。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15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