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加强快递业的监督管理,保障快递安全,保护快递用户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快递暂行条例》、《河北省邮政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承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