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第六章 特定问题调查第四十八条有效调查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组成,由主任会议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提名,提请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调查委员会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加调查工作。与调查的问题有利害关系的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其他人员不得参加调查委员会。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