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第六章 监督和保障第四十三条有效国家工作人员在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