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第六章 监督和保障第三十七条有效省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农业农村、林草、自然资源等部门,在生物多样性资源调查的基础上,组织对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和重点区域生态系统、重点生物物种以及重要生物遗传资源状况、珍稀濒危程度、开发利用现状、经济价值、社会价值和生态价值等定期开展综合评估。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