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农业农村、林草、自然资源等部门,在生物多样性资源调查的基础上,组织对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和重点区域生态系统、重点生物物种以及重要生物遗传资源状况、珍稀濒危程度、开发利用现状、经济价值、社会价值和生态价值等定期开展综合评估。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