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保障和规范四川省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务委员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