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常务委员会行使监督职权,应当遵循监督法规定的原则,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