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从事高速公路经营管理活动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高速公路经营者),依法取得的高速公路收费权、广告经营权、服务设施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