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有效

新建高速公路项目应当根据自治区高速公路联网运行和管理的需要,建设高速公路通信、监控、收费等管理系统和设施。

高速公路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统一解缴车辆通行费,并承担联网收费、通信、监控等系统的运行维护和升级改造费用。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