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高速公路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遵循科学规划、安全畅通、高效便民、保护环境、建设改造与养护并重的原则。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