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高速公路路面存有积冰、积雪、积水、流沙,影响高速公路运行安全,尚未达到关闭程度时,盟行政公署、设区的市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高速公路经营者应当提示过往车辆,并及时清理或者采取防滑措施。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