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引绰济辽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第十条有效引绰济辽工程管理范围按照水利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文件划定,包括依法征收的土地、工程建筑物及附属设备设施。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