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以及合作金融机构应当通过一卡通线下应用场所、线上服务平台和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热线等,提供用卡咨询、服务引导和投诉受理等服务,完善反馈机制,接受社会监督。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