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条例第十六条有效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对社会保障卡的功能、应用场景、用卡规范和服务规程等开展宣传,普及用卡知识,规范用卡行为。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开展一卡通服务管理等活动的公益宣传,营造良好用卡环境。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