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章 燃气使用第二十七条有效瓶装燃气用户应当规范使用气瓶。瓶装燃气经营者应当对瓶装燃气用户的用气安全予以指导。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15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