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预防中小学生溺水若干规定第一条有效为了预防中小学生(含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学生)溺水事故发生,保障中小学生生命安全,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规定。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30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