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公路工程实行质量责任终身制。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验检测等从业单位及其专业技术人员在公路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公路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