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公路条例/第六章 运营第四十八条有效旗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农村牧区客运网络体系,根据当地群众生产生活出行需求、公路通行条件等因素,采取城乡公交、定线班车、区域经营、预约响应等运营方式开展农村牧区客运服务。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5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