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公路条例/第二章 规划第十四条有效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农村牧区公路建设规划项目库,统筹考虑财政投入、年度建设重点、养护能力等因素,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编制本级农村牧区公路建设项目年度计划。纳入农村牧区公路建设规划项目库的建设项目,作为已批准立项的项目,不再单独办理立项手续,建设项目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开。未纳入农村牧区公路建设规划项目库的建设项目,不得列入年度计划。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5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