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公路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脱贫地区、边远地区和革命老区的公路建设,应当在资金、物资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5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