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第四章 职业教育的教师与受教育者第三十九条有效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加强安全管理,及时消除隐患,预防事故发生。职业学校应当把应急知识教育纳入教育教学计划,对学生及教职工开展应急知识教育和应急演练,培养安全意识和自救与互救能力。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30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