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条

有效

本条例中城市绿地,是指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附属绿地(包括居住用地附属绿地)和区域绿地。

本条例中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

本条例中城市公园,是指城市内具备园林景观和服务设施,具有改善生态、美化环境、休闲游憩、健身娱乐、传承文化、保护资源、科普教育和应急避难等功能,向公众开放的场所,包括利用公园绿地建设的公园和其他纳入城市公园名录的公园。

本条例中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是指政府投资或者政府投资占主导地位的园林绿化工程。

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