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发展,建设美丽宜居的公园城市,根据《城市绿化条例》、《河北省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