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负有知识产权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提升维权援助服务能力,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行政执法、行政裁决、司法保护、仲裁调解等工作的衔接。

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