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条例/第三章 保护第二十条有效本市建立健全行政保护、司法保护、社会保护、自我保护相结合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推动构建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工作格局。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