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赋予自贸试验区充分的改革自主权,推动跨区域、跨部门协同创新,深化首创性、集成性、差别化改革探索,不断提高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水平。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