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第六章 营商环境第五十六条有效自贸试验区应当建立完善知识产权交易体系、评估机制、质押融资风险分担机制和方便快捷的质物处置机制。自贸试验区应当建立健全跨部门知识产权执法、司法协作机制,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维权援助机制,探索建立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支持国内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自贸试验区依法设立办事机构,搭建国际知识产权服务合作平台。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