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第四章 金融创新第三十八条有效鼓励银行将风险可控的铁路运输单证作为结算和融资可接受的单证,为企业提供本外币结算、信用证开立、进出口贸易融资和供应链金融等服务。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探索开展基于多式联运单证的金融服务。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