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条例第二条有效自治州行政区域内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者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地方法规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