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学校意识形态教育工作,抵御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思想渗透,将反恐怖主义知识纳入教学内容,指导学校、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反恐怖主义宣传教育,制定并实施安全防范措施。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