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六十四条有效本条例关于县(市、区)人民政府的规定,适用于衡水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滨湖新区管委会。地方法规 · 衡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1日第六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