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平台企业、平台用工合作企业应当依法依规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平台企业采取合作用工方式的,应当在合作协议中明确各自应承担的用工责任,或者与平台用工合作企业签订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的专项协议。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多个平台就业的,安排工作任务的平台企业、平台用工合作企业承担其相对应的用工责任。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