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办法第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逐级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确保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