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有效

粮食安全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巩固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夯实政府粮食储备,促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粮食市场平稳运行,高水平建设江淮粮仓。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