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若干规定第十四条有效对于违反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便民服务热线等渠道提出意见和建议,或者进行投诉举报。有关部门收到意见、建议或者接到投诉举报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核实处理并予以答复。对违反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提起公益诉讼。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