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2年3月20日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1992年7月26日辽宁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的《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森林保护条例》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7月3日